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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岞鎮前峰村漁民服務中心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泉州市生態環境局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管理的通知》(泉環!2020〕94 號)(2020年7月31日)等相關文件要求,惠安縣小岞鎮前峰村民委員會于2023年6月委托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小岞鎮前峰村漁民服務中心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知,調查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滿足當前項目用地需求,現將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小岞鎮前峰村漁民服務中心位于泉州市惠安縣小岞鎮前峰村。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8.987178°、北緯24.949986°,總用地面積為2866.0平方米(合4.2990畝)。調查地塊范圍內歷史上不曾涉及任何工業企業、規;B殖場及固廢堆場等。調查地塊現狀為南側有一座建筑物(倉庫,主要存放捕魚器具等),一座簡易鐵皮屋(倉庫和居。,其余為空地。 根據《泉州市惠安縣小岞鎮前峰村村莊規劃(2019-2035)》可知,調查地塊用地規劃用途為社會福利用地(漁民服務中心),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小岞鎮前峰村漁民服務中心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為后期該地塊的開發建設提供依據。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調查對地塊所在地及周邊區域開展了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現場定點和現場快篩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完成了《小岞鎮前峰村漁民服務中心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三、調查結果 根據調查結果,本地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B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周邊不存在明顯的污染源,不曾使用污水灌溉,不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無土壤及地下水監測,不涉及污泥堆肥。本地塊及相鄰地塊歷史及現狀無工業企業生產活動,無異常顏色的土壤、無刺激性氣味,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使用和處置,不涉及各類槽罐,不涉及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暫存及處理、處置,不涉及市政管網、地下管線及溝渠,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經對調查地塊現場快篩結果,調查地塊內表層土壤的所有檢測數據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試行)》(DB 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 綜上分析,調查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無可能的污染源,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調查活動可以結束,可作為社會福利用地(漁民服務中心)開發利用。 四、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惠安縣小岞鎮前峰村民委員會 通訊地址:福建省惠安縣小岞鎮前峰村 聯系人:李志忠 電話:18150569666 五、報告編制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區烏龍江南大道30號福州清華紫光科技園-海峽科技研發區1-5#研發樓第9-12層 聯系人:曾江林 聯系電話:1575949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