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結論: 1.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2.根據擬建項目相關資料,擬建項目基本執行了我國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有關規定。擬建項目在今后工程設計和工程建設中,若能將本設計報告中提出的設計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建議主要內容: 1.建議建設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按照本報告提出的建議進行設計; 2.建議建設單位的職業衛生專項經費表應按規范要求和本報告提出的建議配置; 3.建議建設單位應按規范要求完善輔助用室的設置; 4.建議建設單位對應急救援設施應按照本報告提出的建議進行設計; 5.建議建設單位在職業衛生監護中存在不足之處,應按照本報告提出的建建議補充完善; 6.建議建設單位對職業衛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處,應按本報告提出的建議補充完善。 |